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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代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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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作代理基本原则: 合作基本原则: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 |
代理条件 |
| 1、 |
申请者必须是独立法人实体单位,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办公场地,具有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和商业信誉。 |
| 2、 |
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业经验,有系统实施和技术服务的经验,必须有两名或以上的专职人员负责泰格软件的销售推广和技术支持 |
| 3、 |
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,能够独立制定当地的市场推广计划和销售计划。能有力配合我公司的市场宣传,开发二级代理商,管理当地的市场秩序。 |
| 4、 |
合作期间,不得代理其他相关同行有竞争软件产品。 |
| 5、 |
在所在区域具有销售网络及相关行业经验的优先考虑。 |
申请程序 |
| 1、 |
向泰格公司索取申请表,或通过网上在线填写申请表。 |
| 2、 |
将申请表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泰格公司。 |
| 3、 |
泰格公司审批和备案相关资料,确定代理资格。 |
| 4、 |
双方签署代理协议。 |
代理协议主要条款 |
| 1、 |
本着"互惠互利、共同发展"的原则,共同开拓市场。 |
| 2、 |
共同维护市场秩序,不串货,不销售来历不明的产品,不能跨区域销售泰格软件产品,对有怀疑的泰格产品,应及时通知泰格公司。 |
| 3、 |
禁止对我公司的产品价格进行恶性竞争,禁止在媒体上发布低于我公司正常指导销售价的价格信息。 |
| 4、 |
必须按时完成泰格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和回款指标,否则泰格公司将无法对其区域、价格和供货做出保护。 |
| 5、 |
款到发货。 |
| 6、 |
订货期:2天。 |
| 7、 |
经销期限为一年。 |
| 8、 |
在合作期满前30天,代理商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下一年度经销权。经双方同意续签下一年合同。 |
泰格公司对代理商的支持 |
| 1、 |
技术培训:可以参加泰格公司定期举办的各种技术培训研讨会,代理商也可以不定期派技术人员到我司接受关于产品安装维护、常见故障排除等方面的技术培训。 |
| 2、 |
产品支持:可以得到泰格公司的最新产品资料、技术方案和产品光盘。 |
| 3、 |
广告支持:泰格公司提供全国性媒体广告和杂志广告支持,提供产品海报、产品目录彩页,和网上统一宣传和链接。 |
| 4、 |
市场支持:可以享有泰格公司同一系列产品和新产品的优先代理权。 |
| 5、 |
价格支持:可以享受泰格公司全国统一优惠进货价,如果提前完成泰格公司制定的回款指标,则可以享受泰格公司提供的销售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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